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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青年见了只是笑,自我介绍到:“我叫王武。是魏连长手下的二排长。你叫什么嘞?”

哦,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给自己拿军服的小王。既然是打过照面的毓殊见了也就没那么害怕:“我叫爱……我叫毓殊。”

去他妈的爱新觉罗,去他妈的王府格格,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和她有什么关系?

“玉淑啊,听着就知道是个玉人般温婉贤淑的姑娘。”另一个戴着眼镜仿佛秀才的士兵说。

毓殊摇摇头:“是钟灵毓秀的毓,时殊风异的殊。”

士兵们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觉得聊不来,也就不再和毓殊说话,唯有王武很是热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枪。毓殊觉得这没什么,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别人断了一截的枪支双手递过去。

“嚯,这就是四四式步骑枪。”王武爱不释手地抚摸枪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团长的三八式。”

“这把枪很厉害吗?”不太懂枪支的毓殊反问。

“这是鬼子造的枪嘞!”王武拿起自己那把汉阳造,“你对比对比。”

离近看,毓殊察觉到四四式与汉阳造的不同了。做工上四四式不知比汉阳造精致了多少,重量上,四四式因为枪管短,更是减轻许多。

“我这个枪口小。威力肯定没你那个大。”毓殊说。

”那叫口径嘞。确实,口径大的枪威力更大一些。但是汉阳造的准度不行,射程也没四四式远。想象一下,”王武端着四四式瞄准,“你隔着三百米远,杀人无形……厉害。”

“好强。”毓殊感叹,一开始她还嫌弃四四式是鬼子造的枪,现在又觉得自己捡到宝了。用鬼子造的东西杀鬼子,没有比这更大快人心的事了。

“可惜,这上面少了一把刺刀。这把枪是三八式的改版,为的就是给骑兵白刃战使用。”

高精准度、白刃战、骑兵适用。毓殊越发喜欢自己这支比别人短了一截的枪了。

3、

毓殊挨着火堆睡着了。半夜三更她睡得正酣,王武推了推她,告诉她该护送村民走了。

“村民为什么要走?”毓殊睡眼朦胧。

“你是从西边来的,应该不知道吧?这山的东边五里地外就是鬼子。说不定鬼子什么时候就会进来搜山。那群丧心病狂的,见了反抗军和百姓在一起,连百姓也杀的。”

毓殊哦了一声。难怪,她打西边来的时候,路上遇见百姓,问他们哪里有打鬼子的队伍,百姓便指着东边的大山。那些个百姓大概就是出逃的。当时那些百姓身边也有几个穿灰蓝色军装的军人。

营地灭了火,几个人把雪铺在碳灰上,抹消了扎营的痕迹才离开。毓殊被王武叫去抬人。

“这是怎么了?”毓殊瞧着几个被树皮草垫包裹的人。

“离着火堆远了,挨不过去,冻死了。”王武低声说。

毓殊怔怔地看着王武:“那为什么不多烧点火啊?”

“这个……黑夜里点燃篝火,人群会成为敌人的靶子的。我们以前都不烧火的。”

毓殊欲言又止。

王武又说:“要是有敌人伏击,你别慌,也别乱开枪,一定要跟在我身边,我会保护你。”

毓殊点点头,没说话,她打心底里感谢王武。觉得这个皮肤黝黑的青年很是亲切可靠。同时又觉得自己把参军这件事看得太简单了。

“你在叹气?”某人的声音在毓殊耳边响起。毓殊吓了一跳,老实说,她本人都没察觉到自己在叹气。

“连、连长。”毓殊结结巴巴地说。

“呵,小丫头。”魏嵩拍拍她的肩膀,没说别的,转身去组织队伍了。

约摸走了二里地,毓殊觉得冻伤的脚生疼。她不想走,又不敢多说话。她看着刘振团长一人骑着白色瘦马,很是羡慕。

总有一天我也要骑马,并且成为威风的军官,毓殊想。

等护送队伍出了老林子,一声枪响,毓殊听见远处传来鬼子呐喊的声音。她慌了,下意识地欲四处逃窜。王武手疾眼快赶紧伸手揪住她的后领子把她按倒。这一片地实在空旷,没有掩体,只能卧在地上。

天很晴,月亮好大一张圆脸,把趴伏在地上的反抗军照个清楚。但是还有不少人站在月光下——他们得带着百姓撤到北边的林子里。至于其他人,要给他们断后。

鬼子们是从东南边过来的。他们与队伍保持一定距离、隐藏得很好。

现在敌人隐藏在暗处,反抗军在明处。咻、咻的子弹从头顶飞过,噗嗤一声,在士兵的身体上绽放血花。如此劣势的情况下,刘振临危不惧,有条不紊地指挥战斗。反抗军四百来人,三个连,其中一个几日前由营长带领出山护送另一批百姓。另一个连藏在山头的另一侧。眼下与鬼子战斗的只有魏嵩手下的兵。魏嵩的兵势猛如虎,一个排的人打先锋返身冲入林子,另一排的人,也就是王武的人,负责掩护先锋和带领百姓撤离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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