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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王进忠点头:“你爹的话,有点道理。不过那猎户可不是一般人,你没看见她开枪杀人比咱们土匪都干脆利落,娶回来肯定出大事。至于是好事还是坏事就难说了。我嘛,打心底里欣赏她,只能认她做妹妹了。”

“不是?大当家的,回来的时候你还说骑马要骑烈马,你这咋就变卦了?”

“你懂个屁!这女人又不是只能和男人上炕。”王进忠骂骂咧咧,揣着胳膊,“别说我这妹子了,我估计,那汪老爷的妾我也留不住。”

“啥意思啊,大当家的?烈马留不住,小绵羊也不行?”

“我总觉得她不太正常。整天哭,也不会说话,别是个哑巴吧?反正现在毓殊照顾她呢。哎呦我跟你说,那丫头可可怜了。她也是个性子烈的,你瞅她那天把我咬的,哎呦,这牙比猫啊狗啊还厉害。”

姜大麻子泄了气,他往地上一坐,两条腿一盘,食指关节翘着自己的膝盖:“亲哥哥哎。你还记得你爹临死前让你们哥仨传宗接代不?现在你可是你们家独苗了啊!”

“我记得呢,要不我怎么最近几年一直在找媳妇?”

姜大麻子的语气越来越冲:“大当家的,不是兄弟我说你,就你这样的还找媳妇?你说你一年下来能划拉来几十个女人上山寨,那帮娘们儿一个个穷困潦倒地来了,又春光满面地走了。我看你比洋人寺庙里的尼姑还能救济女人。兄弟,咱们是胡子,不是大善人!说你菩萨心肠,你还真当自己是菩萨了?”

“那叫教堂的修女,什么寺庙的尼姑。胡子就不能做善人啦?咱们不就是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胡子?”

王进忠有如此想法,得益于他父亲的教育。王老先生乃满清秀才,然秀才未必一个个都是写着八股、咬文嚼字的穷酸样。王老先生身材甚是魁梧,毛发比王进忠还要浓密,总而言之老先生是不大像个儒生的。王老先生那会儿还年轻,还没来得及考举,日清战争爆发了,老先生弃文从武,成了北洋水师的一位水手。战后拿着那点饷银置了几块地,过着老婆孩子炕头热的生活。

老先生给自己的三个儿子取名分别是尽守、尽勇和尽忠。后来老三觉得这个“尽”字不太好,自己改成了“进”字。

回过头来继续说这王老先生。老先生因为从过军,骨子里有几份生性,好为人打抱不平。一日老先生遇见个游手好闲的八旗子弟欺负人,于是甩膀子把那小贵族削一顿。不想那小贵族找了七拐八扭的亲戚关系,将老先生狠狠整治一番。老先生因着年轻时当水手落下的病根、加上被人毒打一顿后的新伤,竟然从官府回家后没多久便去了。王家三兄弟没了爹,自然不放过那小贵族和他的贪官亲戚。哥仨斩了小贵族和贪官的头,提溜着他们的辫子抡个血球逃到大山里落草为寇。到了第二年,不等官府来抓他们,大清已经亡了。

王进忠至今还记得爹临死前的话。能行侠仗义,他这辈子都不后悔。他要他的儿子们今后也要心怀侠义。

“为国,大概是不成了的。”老先生说完这句话便咽了气。

两个哥哥都因侠义而死。王进忠也将一生贯彻“侠义”二字。在侠义面前,子孙后代好像没那么重要了。

毓殊坐在炕头前,给女人喂了点小米粥。女人身子虚,只能吃点软乎的流食。

说起来,毓殊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女人的名字,只从王进忠那得知她姓朱。你问她话,大抵是得不到回答的,最多一个摇头,一个点头。有时候能用是或不是回答的,她也未必会点头摇头的应答你。眼下王进忠很中意这女人,毓殊得空帮他问问这女人。

王进忠嘴巴大,把他知道的朱家妹子的事全抖落出来了。

“哎呀,丫头命苦,有个抽大烟的爹。老头把她卖给大户换烟膏。听说丫头性子烈,偷跑过好几次,也没少挨人打。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还不会差人打听啊?哎呀,我本寻思把她送回家,可她有那么一个爹,送回去还不如塞狼窝里。这狼还亲子情深呢,你说是不?”

朱家姑娘一身都是苦药味儿,谁也数不清她身上有多少处被殴打的伤。毓殊瞧着天色不早了,她跟王进忠说过她还有个等药钱的“爹”,这个时候该下山给“爹”买药去了。

“姐,我走了。明天我再来看你。”毓殊拿起床边的围巾,挂在脖子上。朱家姑娘见了,眼神里满是焦急。她张了张嘴,半晌才说出两个字:“别走。”

朱姑娘的声音小到细不可闻。毓殊收拾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刚才好像有人说话。

“你说话了么?”背着猎枪正准备出门的毓殊驻足。

朱姑娘点点头,生怕毓殊没看清,还“嗯”了一声。

毓殊有点生气,合着她会说话,那干嘛装哑巴呢?别人替她操心,累成什么样,她却一声不哼。

“有什么事?”毓殊的语气有些淡,她不高兴。

“你别走……行吗?”朱家姑娘的声音柔柔的,有些低声下气哀求的味道。

“我不是这山上的人,我得回‘家’啊。”毓殊说,“我还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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