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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4 / 6)

。难道是吴大六杀害了禹秋兰?否则作为凶器的银簪子如何会出现在吴大六的手中?自己只参与了偷盗,而且只偷盗了一些无权无势的寻常住客,这样的小罪,只要死不承认,官府没有证据,通常不会为难他,就算有证据定他的罪,只要他多花些钱打点,那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处。可若是杀了人,这可是杀头的大罪,他又不是皇亲国戚、达官贵胄,官府定然不会通融,哪怕沾上一丁点嫌疑,都会被抓入牢狱,严刑拷打下屈打成招也是常有的事。他与吴大六本就多年不怎么来往,只因夺占贾福钱财一事才再次联手,他本就打算这次联手之后,再不与吴大六来往。他盯着吴大六,心中暗道:好你个吴大六,难怪一进了这提刑司,你便低着个头,一句话也不说,原来你心里还藏着这等事,你倒好,把头一缩,闷在一旁做王八,却让我来替你挡罪!我可不是冤大头,杀人这种重罪,我才不会帮你担着,要尽可能撇清一切关系才行……他想到这里,当即指着吴大六,大声道:“大人,这银簪子和玉扣,都是吴大六从行香子房偷出来的,与小人可没有半点干系啊!”

吴大六抬起头来,吃惊地看着吴此仁。吴此仁此前对他千叮咛万嘱咐,说死也不能承认偷盗之事,没想到宋慈一问起杀人之罪,吴此仁立刻便把他卖了。眼见大堂里所有官吏和差役的目光都朝自己射来,一直不发一言的他赶忙开口:“小人……小人没杀过人……”一边说话,一边连连摆手。

宋慈此前只是对着吴此仁查问,从始至终没朝吴大六看过一眼,直到此时,方才将目光转至吴大六身上。他早就推断出当年吴此仁和吴大六联手偷盗,吴此仁负责事前开窗和事后销赃,吴大六则负责入房行窃。他还推断出吴大六进入行香子房行窃时,极可能曾藏身于衣橱之中,亲眼看见了凶手对禹秋兰行凶的过程,所以他真正要查问的对象是吴大六。然而折银解库的收解账本上只有吴此仁的名字,并没有吴大六的名字,邹员外也不认识吴大六,可以说没有任何人证物证指向吴大六。

十五年前的这起案子太过久远,案卷和检尸格目都没留下,当年官府也没认真查案,甚至极可能身为凶手的虫达也已死去,宋慈几乎是无从可查。他好不容易才查到了吴此仁和吴大六的身上,可这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死活不肯承认。但这种偷鸡摸狗之人,都是见钱眼开之辈,能为利而聚,也能为利而散,哪里会讲什么真正的义气?吴此仁和吴大六看似一个鼻孔出气,但吴大六一直是个窃贼,吴此仁却是做起了正当营生,两人并没有走上一条路子,可见关系并非那么紧密。所以宋慈才让宋巩买来一支相似的银簪子,冒充当年禹秋兰的那支,料想吴此仁也不可能将当年那支银簪子是何模样记得那么清楚。有收解账本和当票在,吴此仁与当年的偷盗脱不了干系,所以他拿出这支作为凶器的银簪子,先从吴此仁开始诈起,要用重罪来逼吴此仁承认轻罪。他与吴此仁接触过,此人很是精明,善于掂量,这种人一旦遇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定然会先保自己。一切正如他所料想的那样,吴此仁急于撇清自己与杀人重罪的关系,当堂指认吴大六才是入行香子房偷盗之人。

“吴大六,”宋慈盯着吴大六,“你没杀害我娘亲,那为何这支凶器会出现在你的手中?”

吴大六不敢看宋慈,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不招?来人!”乔行简见状,喝道,“讯杖伺候!”他审问普通犯人时,向来只是口头讯问,不会动用讯杖,但对穷凶极恶之徒,那是从不客气。

武偃立刻从差役手中拿过讯杖,大步走到吴大六的身前,另有两个差役上前,要将吴大六按倒在地。

那讯杖长三尺五寸,握在铁面厉色的武偃手中,只瞧得吴大六背脊发凉。有了吴此仁的指认,吴大六知道自己已无法隐瞒入房偷盗之事,眼看两个差役抓住了自己的左右胳膊,急忙一跪在地,道:“大人,小人说,小人这就说……”

当下他将当年潜入行香子房行窃,被迫躲入床底,目睹凶手翻窗入户,又目睹凶手杀害禹秋兰,以及凶手换鞋踩出鞋印逃离的事,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

宋巩站在一旁,听得这番讲述,双手紧攥成拳,尤其当听到禹秋兰被凶手捂住嘴巴,压在床上,乱踢的双脚垂下来,呜呜声中断之时,他脸上皱纹颤动,泪水无声而下。

宋慈听到母亲遇害的这一段经过时,长时间闭着眼睛,泪水才没有夺眶而出。听完吴大六所述,宋慈才知道自己推断的方向没错,但细节上有误。因为衣橱里的衣物上有灰土,他推断曾有人躲入衣橱,这的确没有错,但他原以为躲入衣橱的是吴大六,没想到竟是杀人凶手。这一下算是误打误撞,才推断出了吴大六曾藏身房中目睹行凶的事。他心里暗想,也许冥冥之中,当真是有天意在吧,又或是母亲的在天之灵在相助于他。他双目通红,道:“吴大六,你刚才所讲之事,可有遗漏?”

吴大六应道:“此事虽久,小人却一直忘不了,不敢有任何遗漏。”

宋慈道:“你当真看清楚了,凶手的右手少了末尾二指,只有三根手指?”

吴大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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