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次出兵的规模较大,时间也非常紧迫,军方的后勤部门根本没有马尼拉战役那样提前数月开始准备的余裕,所以仅由三亚一地来完成作战物资的筹备不免就有些捉襟见肘。不过这种问题也难不倒经验丰富的执委会,几份电报从胜利堡发出之后,香港、澎湖、舟山、芝罘岛等地都随之联动起来,在当地分头准备粮食、衣被、药材、燃煤,甚至是随军出征的民夫等等,这样等部队北上抵达这些地方的时候,便可以顺道完成补给作业,效率要远胜过在三亚完成所有补给之后再出发。
虽说李希已经代表朝鲜表态,会尽力为入朝作战的联军部队提供物资补给,但国防部还是不敢就此大意,把补给来源都寄希望于朝鲜。按照国防部的估算,联军至少也得自行准备两个月所需的物资,这样留出足够的缓冲时间在北方地区筹措物资,有什么变数才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海汉因为常年在海外都有大大小小的军事行动,所以各处殖民地除了有一定编制的驻军之外,也会长期保有数量不等的作战物资,以备不时之需。不过这趟北上的作战部队几乎全是军中精锐,所以国防部也要求各地对补给物资的品质进行把关,以保证这几支部队在战场上的表现不会因为后勤出现问题而受到影响。
当然国防部会发出这样的指令,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部队的战斗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出发之前就从朝鲜人这边收了一笔钱,经费方面还算比较充裕。虽说这钱还得等海汉军去到朝鲜国之后才能落袋,但想来朝鲜方面也不敢翻脸不认这笔账,毕竟要请动海汉军出马援朝,总得有所表示才行,李希承诺这两千两黄金也仅仅只是前期费用,如果要长期在朝鲜国内驻扎军队进行作战,那这点钱还远远打不住。
不过国防部的这种安排在无形中倒是给各地的后勤部门带来了油水,俗话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能借着战争发财的可不只是在前线攻城掠地的作战部队,为其提供后勤保障的部门,以及提供各种军需物资的民间供应商,也会在这种时候赚得盆满钵满。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来钱最为容易的,莫过于经手操办这些事务的军需官了,点个头就能有不少进账。
军需官也不用刻意降低采购标准,只要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某家提前示好的供应商,事后自然会有回扣通过隐秘渠道进到自己口袋里。这种操作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算是古来有之,只要把控好采购标准,别让买回来的东西因为质量问题而翻车,一般也没人会去细究军方指定供应商这个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随着海汉军队体系的日益完善,军用物资的采购也开始朝着规范操作的方向在演变,招投标已经成了当下军方采购物资的规定流程。只要采购物资的金额超过了一定的数目,就必须要通过招投标手续来完成供应商的挑选和采购合同的审定。
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招投标的方式就完全杜绝了猫腻,事实上大部分军用物资采购的生意一直都是被少数几家关系户垄断着,套上这么一个看似正规的手续之后,其实供应商的选择范围也并不会因此而拓宽多少。当然规范也有规范的好处,首先所有采购内容和经办人都会被详细记录在案,一旦出现问题,追根溯源也会很快;其次有了这么一个比货比价的流程,经办人和供应商就算要从中谋利,也不会弄得太离谱,至少不敢拿些劣质货物来充新。
只要事情能办得妥妥当当不出漏子,经办人和供应商要从中获利,上面一般也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会追究这些细节。但前提就是采购的物资不能有任何问题,否则事后可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浙江舟山定海港在海汉的海外殖民地当中不算面积最大,甚至连前三都排不进,但其地理位置紧挨着大明最为富庶的江浙地区,海上进出口商贸极为发达,甚至有一些见多识广的大明商人将这里称之为“小三亚”,意指这里的市场繁荣程度堪比海汉首都。单以贸易量而论,这地方绝对算是海汉海外殖民地当中的冠军了。
由于舟山靠近江南鱼米之乡,筹措粮草比较便利,国防部便指派舟山当局负责准备北上部队的军粮,光是稻米便要准备二十万斤,此外面、油、酒、肉、畜禽、蔬果等等若干,要足够作战部队两个月的消耗。这还仅仅是第一批的采购清单,如果北方战事胶着,又或是朝鲜对后勤的支持力度不够理想,那么后续肯定还会从浙江大量采购军需物资。
这样的差事,当然不需要舟山一把手石迪文亲自去操作,他一道命令下去,自有驻军军需处的人去跑上跑下,联系货源,组织招投标,安排货物交割。真正需要他亲自做的,也就是审核一下物资采购的合同,然后签字让财务部门拨款。
这倒不是石迪文位高权重懒得管这种小事,而是他真的忙不过来。舟山这边从1633年纳入海汉治下开始,就是由他在独揽军政大权。期间虽然间或有其他海汉高官在这里驻留,但顶多也就是替他分管一些事务,却一直都没有人来从他手里接过民政商贸事务的管理权。这使得石迪文虽然身为国防部的带兵大将,却已经待在舟山这地方三年没挪窝了,完全变成了地方行政官。
执委会并